酒鬼酒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酒鬼酒是以优质糯高粱为原料,择取吉首市郊兽塘卡龙、凤、兽3眼泉水酿造而成。泉水水质优良,纯净甘甜,其物理性能和离子成分均优于国家规定标准。生产工艺仿民间传统药曲为糖化剂,以陈年大曲老窑继渣发酵,陈年3载以上。该酒系兼香型,酒度54度,1988年开始生产,年产量1000吨。
酒鬼酒清澈透明,香气优雅,酒体醇厚,回味悠长,尤以绵甜净爽、落口舒适而见长。由著名画家黄永玉精心设计的外形似捆口麻袋状的紫砂陶瓶包装,装潢稀奇、大方古朴、雅致,酒名风趣、新颖,为酒中之稀品、珍品。
该酒以其独特的酒质、酒瓶、酒名而闻名遐迩,受政要和酒界专家、国际友人的高度评价,成为高级宾馆盛宴用酒,亦为国内外朋友交往中赠送礼物的佳品。
酒鬼酒1988年获中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金奖;1989年获北京首届国际博览会银奖;1993年获第七届法国波尔多世界酒类专业博览会最高荣誉金奖; 1994年获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博览会金奖和北京亚太国际贸易博览会金奖;1995年被世界名牌消费品认定委员会认证为“世界名牌消费品”。
酒鬼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湘西酒鬼酒原产地域保护范围的函》(州政函〔2005〕69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湘泉城现辖行政区域。 |